商标

商标法律服务是君合知识产权业务的重要业务。从协助客户创设商标权,到行使和保护商标权,君合以全流程、专业化的商标法律服务为客户实现品牌商业价值最大化提供强力支撑。在君合全领域商法服务的大平台上,君合商标团队除独立为众多境内外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商标和关联领域专业服务外,还随时对君合其他团队业务中遇到的商标和关联领域法律事宜提供高效支持。


律师团队


君合商标团队在商标及相关知识产权法律领域拥有丰富的专业知识与实践经验,拥有五名合伙人和顾问以及二十多名知识产权律师,团队成员多毕业于国内外知名法律院校的知识产权专业,合伙人均具有多年知识产权从业经验,多名团队成员曾就职于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等部门,对商标注册和保护的法律实践有超出律师本位的视角和感悟。


由于其出色的业绩和客户口碑,君合知识产权团队和合伙人多年一贯地被全球知名的商业律师评级机构广泛认可,被《钱伯斯亚太法律排名》(Chambers Asia Pacific)、《亚太法律500强》(Asia Pacific Legal 500)、《亚洲法律杂志》(ALB)、《全球商标评论》(World Trademark Review)、《知识产权管理》(MIP)、《Benchmark Litigation China》、《亚洲法律实务》(Asialaw Profiles)等专业期刊评为中国知识产权业务的“领先律所”和业界领先的诉讼或非诉讼律师。


核心业务领域


君合商标业务以商标确权保护和维权诉讼为核心,同时覆盖著作权、不正当竞争、域名等关联领域的知识产权法律事务,服务客户遍及互联网、生物科技、医疗制药、能源、汽车、食品、化妆品、奢侈品、服饰、材料科学、化学、清洁技术、纳米技术、通信电子、电子商务、传媒娱乐、酒店旅游和教育等行业。


  • 商标国内确权及保护服务:为国内外客户提供在中国的商标注册等确权类法律服务,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和法院处理商标查询、各类申请、复审、异议、撤销及无效,以及关联的各类确权行政诉讼案件。

  • 维权和民事诉讼及与商标关联的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代理客户处理商标民事侵权诉讼及反不正当竞争诉讼、著作权侵权、域名注册与争议、海关保护等关联类型知识产权维权案件。

  • 商标合规及战略服务:代表客户进行商标尽职调查,品牌战略构建及管理制度设计,对商标授权管理进行合规审查及规范设计,参与商标交易谈判及拟定相关文本。

  • 商标海外确权及保护服务:代理国内客户通过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或协调海外合作所,提供海外商标查询、风险分析、战略布局、注册服务。为维护品牌权利,提供海外商标监测服务。并帮助国内外客户处理在海外的各类商标权利纠纷。

  • 商标培训及研究:根据客户的特定需求,提供各种商标管理、申请、保护、域名、边境保护等各类主题的商标及相关知识产权专业培训和研究服务。


专业务实的商标法律服务


通过多年的法律实践,君合商标团队在行政确权程序、商标实体保护以及司法程序方面积累了极为丰富的专业经验,在海内外客户中拥有良好的声誉。基于中国国内的市场情况,并本着务实的精神,君合商标团队与国家商标局和商标评审委员会等有关主管部门、以及北京和上海等主要城市的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建立了顺畅的业务沟通和互动。君合商标团队对国内外商标保护立法和司法动态的精深把握确保了君合得以高效率的将最佳市场实践和前沿专业知识转化为解决客户实际问题的高附加值的法律服务。

最近经典项目

1、代表德国宝马股份公司全面管理中国商标法律业务,有力打击商标恶意抢注和侵权行为。在众多案件中先后成功获得在原商标局、原商标评审委员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各级法院的驰名商标认定,并成功将“宝马声音商标旋律”注册为商标,为汽车行业的首件声音商标注册的案例。该案荣获中华商标协会2017-2018全国优秀商标代理案例奖和全国律协涉外法律服务优秀案例;


2、代表德国宝马股份公司诉创佳公司、德马集团及周乐琴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并收到有利判决。该案为上海知识产权法院2016年典型案例;


3、代表意大利费列罗公司处理其各类商标、不正当竞争案件,成功将“费列罗”商标认定为驰名商标,为费列罗公司先后取得ROCHER金球及KINDER奇趣蛋两件立体商标的注册。前述众多案件分别被认定为“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北京法院十大涉外知识产权案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年度典型商标侵权及滥用案件”、“国家知识产权局评审五大典型案例”、“《北京市律师协会涉外法律服务优秀案例汇编》入选案例”等;


4、代表广东长隆集团有限公司在商标无效宣告争议系列案件中成功认定“长隆 CHIMELONG”商标在第41、43类两个类别上同时均构成驰名商标,该案荣获中华商标协会“2018-2019优秀商标代理案例”;


5、代表珍爱网处理与金阿欢的“非诚勿扰” 商标侵权纠纷案再审案件并取得胜诉(入选最高院发布的2016年十大知产案件之三)、广东高院该年度十大知识产权案件之首,并入选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6、 代表美国篮球巨星迈克尔·乔丹起诉福建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姓名权侵权案件取得一审胜诉判决,法院责令被告停止使用已注册使用多年的商号停止使用涉案商标、增加区分性标识,为《北京市律师协会涉外法律服务优秀案例汇编》入选案例;


7、 代表意大利席希思公司马赛克美术作品系列著作权侵权纠纷案并取得有利判决,该案为北京市律师协会2021《涉外法律服务优秀案例汇编》入选案例;


8、代表挪威斯托克股份有限公司针对第10938322号“思道阁”商标无效宣告案,并收到有利无效宣告裁定,该案被列为2016年二十件商标评审典型案例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