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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链信息服务”进入监管时代——简析《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2019.01.31 董潇 袁琼 岳原州

区块链技术的发展一直受到政府和行业的关注。2016年,区块链首次被列入《“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2018年,工信部印发的《工业互联网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鼓励推进区块链在工业互联网的应用研究。截止2018年5月底,全国24个省市或地区发布了区块链政策及指导意见。1


由于区块链技术在ICO领域的发展迅猛,2017年9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工信部等七部委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2(以下简称“《公告》”),明确规定利用发行代币形式包括首次代币发行(ICO)进行融资的活动为非法融资并叫停该类活动,这是监管领域第一次对于区块链技术在ICO领域应用的明确发声。自该《公告》发布之后,许多区块链公司采取了“境外设立实体发币上链+境内技术支持”的业务模式。


对于区块链技术在更为广泛的意义上提供信息服务的领域,此前国家并没有任何相关的文件或政策规定。国家网信办在2018年10月19日发布《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的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并于2019年1月10日正式发布。《管理规定》将于2019年2月15日生效并开始实施。


一、什么是区块链信息服务


《管理规定》明确了“区块链信息服务”的内涵:即基于区块链技术或者系统,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实践中,目前区块链落地提供的服务主要包括以下类型:(1)以公有链、联盟链和BaaS为主的平台模式;(2)区块链矿池服务;(3)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在线媒体及社区平台;(4)基于区块链技术的金融服务和解决方案;以及(5)区块链在实体领域落地的服务和应用。


我们理解,上述应用和服务一旦涉及向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则均会纳入《管理规定》所规制的“区块链信息服务”范畴,需遵循《管理规定》的要求。


二、什么是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


《管理规定》对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进行了明确定义,是指向社会公众提供区块链信息服务的主体或者节点,以及为区块链信息服务的主体提供技术支持的机构或者组织。


需要注意的是,《管理规定》提出向公众提供区块链信息服务的“节点”属于信息服务提供者。“节点”是区块链技术的专有名词,其具体的定义和范围并无法律上的明确定义。因此,《管理规定》的适用范围还有待进一步的解释和明确,特别是对于“境外实体上链与境内技术支持”的业务模式是否会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仍待观察。


三、提供区块链信息服务需进行备案


《管理规定》首次设立了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在提供区块链信息服务时需进行备案的制度。


1、备案事项与内容


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需要履行的备案事项主要包括:(1)提供服务,(2)变更服务,(3)终止服务三类;备案的内容主要包括:(1)服务提供者的名称,(2)服务类别,(3)服务形式,(4)应用领域,(5)服务器地址等信息。


2、备案流程


区块链信息服务的备案流程主要是服务提供者通过国家网信办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管理系统进行线上备案,各级网信办负责对备案信息进行审核,符合备案要求的应予以备案并公示。


另外,在《管理规定》公布前从事区块链信息服务的,应当自其生效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补办有关手续。


我们注意到,《管理规定》生效后,备案将成为区块链行业监管最主要的形式,服务提供者的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强化,同时与“征求意见稿”相比,《管理规定》中未体现年审、特殊行业前置审核等内容,备案程序更加简单。


四、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的法律责任


《管理规定》明确了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的以下法律义务和责任:


1、落实信息内容安全管理责任,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2、具备与其服务相适应的技术条件,有符合国家标准的技术方案和针对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信息内容的应急处理能力;

3、制定并公开管理规则和平台公约,通过服务协议的方式明确与服务使用者的权利义务;

4、落实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制度,用户不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的,服务提供者不得为其提供相关服务。

5、开发上线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报相应网信办进行安全评估。

6、应对违反法律和相关规定的用户依法采取警示、限制功能等处置措施。


五、对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的违规处罚


针对服务提供者在提供区块链信息服务过程中的违规行为,《管理规定》规定了包括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或罚款在内的处罚措施。若同时违反《网络安全法》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的,亦可按照该等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另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我们的观察


《管理规定》是我国首部针对区块链技术的法律规定,对于区块链领域的健康发展和风险防范均具有重大意义。尤其是对于区块链信息服务而言,意味着摆脱“野蛮生长”,进入“监管时代”。 对于各类区块链行业参与者,都应当尽快根据该《管理规定》对自身业务进行合规评估,确保在法律规定范围内提供区块链服务。

随着区块链信息服务产业更加蓬勃的发展,该《管理规定》在适用过程中势必需要不断出台相关配套或补充规范,如新产品和各类区块链技术的安全评估标准与流程,从而更好的指导区块链信息服务的市场实践。



1.《区块链白皮书(2018年)》,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2018年9月。

2. 参见《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代币发行融资是指融资主体通过代币的违规发售、流通,向投资者筹集比特币、以太币等所谓“虚拟货币”,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从事代币发行融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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