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4.24 余苏 黄建城
2026年4月8日,广州市中考体育考试正式开考,考试时间持续至4月21日,全市共有约15.1万名考生参加1。值得关注的是,今年考试在体育素质综合评价中新增实施了“扣分要求”,即初中三年里,有1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下称“《标准》”)测试成绩不合格的,扣1分;2年不合格扣2分;3年不合格则扣3分。
其实,早在2023年3月17日广州市教育局印发的《广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实施意见的通知》(穗教规字〔2023〕2号)中已明确规定体育考试由统一考试和体育素质综合评价两个部分组成,总分为70分,其中统一考试50分,体育素质综合评价20分。体育素质综合评价成绩又由体育课成绩、《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下称“《标准》”)测试成绩和体育综合知识测试成绩三部分组成。《标准》测试成绩总分为10分,2024年至2025年期间,学生在初中三年只要参加了测试即可以得满分10分。但从2026年开始,则需根据《标准》测试结果评分,即新增了上述的“扣分要求”。
广州市体育中考经历了从过去“一考定分”的单一式评价,逐步转向贯穿初中全过程的“过程性”考核模式的改革,那么这次改革将会对体育培训市场带来哪些影响?是机遇还是挑战?且看我们下文的分析。
一、体育中考改革催生培训的需求与机遇
体育中考的改革趋势离不开国家层面的顶层设计指引。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明确提出“建立日常参与、体质监测和专项运动技能测试相结合的考查机制”。同年,国家体育总局和教育部联合印发《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体发〔2020〕1号),要求“将体育科目纳入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纳入中考计分科目,科学确定并逐步提高分值”。2023年,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当前疫情形势下学校体育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3〕4号),再次强调各地在体育考试中要加强过程性考核。
在国家政策的指引下,广州市体育中考的改革并非孤例,从全国范围看,体育中考正经历一场逐渐重视学生日常体育训练的变革。例如《东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实施方案(2025年修订)》明确从2028年起东莞市中考体育成绩中《标准》测试的分数占比将由10%提升至50%;《柳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科考试实施意见》(柳教规〔2025〕1号)规定从2027年起柳州市中考体育成绩将增设体育素质过程性评价考核分值10分等。
在上述政策背景下,学生日常体育测评成绩在体育中考总分中的占比显著提升,评价方式正由传统的“一考定分”向覆盖初中全学段的“过程性考核”加速转变。学生难以再依赖考前突击训练获取理想成绩,而需在三年日常学习中持续提升体能素质。这一变化将推动学生及家长对系统性体育培训的需求日益增长。根据2026年1月在上海发布的《2025年青少年体育培训行业报告》,2025年中国青少年体育培训市场规模达2531亿元,课程消费规模1675亿元,参训青少年占适龄人口的19.56%2。上述数据充分表明,我国青少年体育培训市场已具备相当可观的体量。随着家长对子女体质健康关注度的持续提升以及体育考试政策的不断深化改革,未来体育培训市场有望迎来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
二、体育培训市场的监管与挑战
目前,我国尚未出台专门针对中考体育、高考体育或体育单招培训的专项监管制度。实践中,上述培训活动统一纳入“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范畴。国家层面陆续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下称“《80号文》”)《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工作的通知》(教监管函〔2021〕2号)以及《关于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意见》(教监管〔2022〕4号,下称“《规范意见》”)等规定对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实施监管。在此基础上,各省市进一步制定了针对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的设置标准和管理办法,其规制对象通常涵盖面向中小学生(含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阶段)开展体育培训的机构,中考及高考体育培训均属于该监管体系的适用范围。下文梳理了相关法律法规对于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的设立、运营相关的监管要求。
(一)设立要求
根据《80号文》第三条第(五)款的规定,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实行“先证后照”的审批制度,即必须经审批取得办学许可证后,再登记取得主体资质证书。
在具体设立条件方面,举办者须具备合法资质。举办者为社会组织的,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资格,信用状况良好;举办者为自然人的,须具有中国国籍,信用状况良好,无犯罪记录。中小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体育类培训机构。
关于开办资金,目前国家层面并未确定统一的标准,由各省自行制定。如根据《山东省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规定》(鲁教监管字〔2024〕5号)第五条规定,体育类培训机构开办资金(注册资本)原则上不低于30万元人民币,在乡镇辖区开办体育类培训且单个周期招生规模不超过30人的,可不低于15万元人民币。
关于办学场地要求,《80号文》第二条第(四)款规定,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有符合安全条件的固定场所,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在此基础上,各省市进一步提出具体的要求,例如《北京市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规定以租用场所举办的,租赁期限不少于1年,同一培训时段内,棋牌类体育项目每班次培训的人均培训面积不小于3㎡,其他体育项目每班次培训的人均培训面积不小于5㎡。《山东省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规定》则规定租赁期限自申请开办之日起不得少于2年,人均培训面积与《北京市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的规定一致。
(二)收费要求和培训时间要求均需比照其他培训机构,按照《80号文》《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工作的通知》和《规范意见》的规定执行。
(三)教师数量与资质的要求
教师的数量和资质是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管的核心环节之一。根据《80号文》和《规范意见》的规定,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所聘从事培训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体育相应类别的职业(专业)能力或具有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证,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在岗教师(含民办中小学在职在岗教师);聘用外籍执教人员的,还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并做好外籍执教人员持有资质证书的认证工作。
在上述国家规定的基础上,各省市对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师资作出更具体的要求。例如《上海市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规定专职执教、教研人员应当不低于机构执教、教研人员总数的50%,每班次培训学员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5人,超过10名学员的培训至少配有2名执教人员。《山东省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规定》明确机构不得聘用因发生兴奋剂违规曾受到过行业或行政处分的人员,不得聘用曾被吊销(撤销、撤回)教育和体育领域从业资格的人员。
(四)安全管理要求
《规范意见》明确机构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为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校外培训机构应落实国家规定的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风险防范要求,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线下培训场所要配备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的音视频监控设备,确保教室、户外活动场地、活动室、周边等场所无死角。体育总局办公厅于2021年12月14日印发的《课外体育培训行为规范》还规定体育类培训主体应配备常规医疗急救药品及设备,鼓励配备自动体外除颤仪(AED),同时应根据自身规模配备不少于1名经过培训并获得急救证书的人员。虽然《课外体育培训行为规范》已于2024年12月14日到期失效,但不少省市仍继续延用上述规定,包括山东省和北京市等。
三、结语
体育中考改革催生了学生日常体育培训的需求,未来体育培训市场有望迎来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但与此同时,培训行业的监管要求和政策也在推动培训机构往合规、高质量的方向发展。根据《2025年青少年体育培训行业报告》的数据显示,培训机构续费收入占比从2024年的48%飙升至2025的57.07%,这也说明了对于体育培训机构而言,招新不再是唯一的救命稻草,留住老学员、提升服务质量将成为未来稳定运营的基石3。随着体育培训监管体系的不断完善,行业将从“野蛮生长”走向规范发展。从广州到全国,中考体育改革传递的核心理念是,体育不再是一场“冲刺战”,而是一场贯穿平时的“持久战”。同样的逻辑也适用于体育培训行业——唯有合规经营、注重质量、保障安全的机构,才能在日益规范的市场中获得长远发展。
1. http://www.gd.gov.cn/zwgk/zdlyxxgkzl/jy/content/post_4880068.html
2. http://sh.people.com.cn/n2/2026/0127/c176739-41484959.html
3. http://sh.people.com.cn/n2/2026/0127/c176739-41484959.html
声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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