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市场波动时,量化交易总会成为关注的焦点,这一次也不例外。监管者对此的应对之一,是在前期调研和收集信息的基础上与中小投资者对此进行坦诚的沟通。据报道,2026年7月25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专业委员会(下文简称“委员会”)接受了第一财经记者的专访,回应市场关于规范量化交易的呼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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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证监会网站的报道,在7月20日上午证监会负责人主持召开的投资者座谈会上,投资者提出多条建议,其中之一就是“规范发展量化交易和AI应用”。在之后的与上市公司、行业机构、专家学者的系列座谈会上,也有与会代表提出要“进一步规范量化交易行为”。在此背景下,此次专访可以理解为证监会藉基金业协会专业委员会针对中小投资者诉求的一次回应(下文简称“回应”),回应的内容涉及量化交易的公平性、交易占比、市场影响以及相关的交易规则及监管手段等,值得内外资量化交易机构关注。
1. 量化交易的公平性
首先,针对“T+1”交易机制,很多投资者认为,量化交易可以“T+0”,而散户只能“T+1”。回应称:“交易所现行交易规则公平对待各类投资者。不论什么类型的投资者,在股票市场中都只能开展T+1交易,不能开展T+0交易,量化交易投资者也不例外。”通过融券变相T+0交易的问题,监管部门从2024年开始就已经进行了限制。当然,也有部分投资者在T-1日已持有某股票,T日买入该股票后、卖出T-1日的股票,实现了所谓“T+0”交易,这是所有投资者都可以开展的正常交易,并不是真正的“T+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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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回应澄清了为什么在现有交易机制下并不存在个人投资者受到不公平对待的问题。
其次,针对近年来量化交易的收益率较为突出而中小投资者存在“不公平感”和“被收割感”的问题,回应指出,这主要是量化交易更具有信息和技术优势,并非交易规则和监管制度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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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一问题上,监管者并没有回避问题,承认量化交易的确更具有信息和技术优势。
再次,回应强调,考虑到A股市场中小投资者占比高,近年来监管部门已经从公平和规范的角度出发积极推进对量化交易的监管。例如,通过加强交易监管,针对性设置股票程序化交易异常交易监控指标,划定监管“红线”,引导降频降速。同时,今年以来监管部门还通过规范主机托管、交易单元(网关)管理等方式,进一步削弱量化交易的速度优势。例如,交易所已要求券商取消给单一客户分配的独立交易网关、专属通道,将客户的托管服务器搬离交易所机房。回应特别提及中国A股市场目前高频交易的认定标准,即“单账户每秒申报、撤单笔数合计最高达到300笔以上,或者单账户全日申报、撤单笔数合计最高达到20,000笔以上”,并澄清有关美国对高频交易相关限制的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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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段也是为监管者进行辩白,即监管机关已经采取了措施,设置了相关监控指标,并且通过要求服务器搬离削弱了量化交易的速度优势。据报道,监管在去年12月开始推动清退券商托管于交易所机房的客户专属设备,拟消除量化交易的速度优势;此外,沪深北交易所已发布《交易网关管理指引(试行)》及《关于强化参与者交易业务单元管理的通知》,要求券商公平分配交易网关,严禁为单一投资者提供特殊便利。根据《证券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以及沪深北交易所《程序化交易管理实施细则》(下文简称“《实施细则》”),交易所将“瞬时申报速率异常”“频繁瞬时撤单”“频繁拉抬打压”和“短时间大额成交”等认定为可能影响交易所系统安全或者正常交易秩序的异常交易行为。
2. 量化交易在近期行情中的角色
针对有关7月以来的市场行情中量化交易是否在“集中砸盘”,是否在反向做空的问题,回应称,经向头部券商和量化私募机构了解,在上周市场下跌幅度较大的交易日,很多量化机构不仅没有净卖出,还是净买入,而且有的机构净买入金额还较大,没有“集中砸盘”。此外,从指数增强、量化多头、量化中性等主流量化产品的运行模式看,一般都是满仓或接近满仓操作,买卖交易是在不同股票间调整。短时间内“集中砸盘”不仅不会增加其收益,反而会导致损失,所以量化机构本身也没有主动“集中砸盘”的意愿。而且由于相关政策限制,量化私募也不可能利用融券、股指期货等工具打压市场。对于一些极端情况,监管部门也进行严密监控。目前沪深北交易所已针对性设置了“短时间大额成交”的监控指标。一旦触发,交易所会及时采取自律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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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证监会于2024年2月发布的答记者问,证监会新闻发言人明确表示将暂停新增转融券规模、存量逐步了结,并且要求券商严禁向利用融券实施日内回转(变相T+0)的投资者提供融券服务,从券源与交易行为两端约束相关套利行为;2024年7月证监会依法批准暂停新增转融券业务,并将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参与融券的保证金比例由不得低于100%上调至120%。此外,根据《实施细则》,交易所可以根据自律管理需要调整相关监控指标;即使交易行为未达到监控指标,但接近指标并多次实施同类交易行为的,交易所仍可将其认定为相应类型的异常交易,或者要求券商予以重点监控。这段回应主要是澄清对量化交易的不实指控,但也间接说明,如果市场出现异常情况,监管者会更有压力临时调整“短时间大额成交”等监控指标并对触发监控指标的行为及时采取措施。
3. 针对市场上量化交易的飞速发展,对普通投资者的建议
回应点明近年来量化交易借助人工智能技术进一步发展的趋势,对于普通投资者而言,建议更多着眼依托企业长期成长获取稳健收益,同时借力专业机构力量科学配置专业产品。同时亦指出量化交易对市场的流动性和抑制市场价格波动亦有一定的好处,指数增强、主动量化选股等产品通常会保持较高仓位持续参与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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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段阐述了量化交易对市场的正面价值,也是站在普通投资者立场上对量化交易的辩护,但不可否认的是,只要市场波动剧烈,量化交易仍有可能被质疑。
4. 监管机关对市场操纵个案的查处
在这一部分,回应主要是从交易所监控指标、量化交易的特征以及具体个人查处来阐述。首先,对于投资者担心的量化交易通过频繁挂撤单误导普通投资者的问题,回应指出交易所设置了专门的异常交易监控指标,对量化交易申报频率、撤单率等进行限制。其次,目前A股市场实际交易中,量化交易通常非常分散,参与交易个股数量经常超过1,000只甚至达到数千只,在单只个股上的交易金额、申报笔数、单笔申报金额等较小,频繁报撤单、反向交易不是A股市场量化交易的普遍做法。再次,2025年5月,证监会曾对个人投资者彭某某开发使用程序化交易工具,通过虚假申报、盘中拉抬、封涨停等手段操纵股价的行为,处以4亿元罚款。此外,针对“量化投资”类新型非法荐股相关案件,监管部门也开展专项行动集中查处了一批非法荐股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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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特别提及了通过频繁报撤单或反向交易进行市场操纵的典型处罚案例,但澄清典型的量化交易模式下,由于在单只个股上的交易金额、申报笔数、单笔申报金额等较小,反向交易并不是A股市场量化交易的普遍做法。监管机关会继续对个案市场操纵进行查处,但这不应被理解为对量化交易的整体否定。
总体的观察
我们认为,本次回应属于行业自律组织下设专门委员会对市场的一次非正式回应,虽不属于正式监管文件,但预示着量化交易监管的方向。我们预期证监会后续行动将从两方面推进:一是从交易所层面研究如何优化监控指标,并适时调整;二是从证监会执法层面,对于利用程序化交易工具进行市场操纵的行为,仍然纳入监管严厉打击的范围,不排除后续监管会根据市场情况进一步采取相关执法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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