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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国自动驾驶法律政策大盘点

2024.03.01 张红斌 张晓彬 周添 姚雨欣

2023年,我国国家和地方层面陆续出台了大量法规、政策和标准,进一步完善了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及关键节点的政策体系,为更高级别的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商业化落地铺平道路。


一、立法概述


在过去的一年内,自动驾驶技术在交通运输领域加快应用,由封闭场地测试到道路测试、由试点示范到商业试运营快速迭代。在这个过程中,政策框架的确立以及相关法规与标准的出台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国家层面,经过为期将近一年的公开征求意见和修订,工信部等部门于2023年11月正式发布了《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首次在国家法规层面对搭载L3和L4等较高级别的自动驾驶功能的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打开了政策通道。此外,各部委陆续发布了《智能汽车基础地图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3版)》、《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智能网联汽车)(2023版)》等文件,确立了相关国家标准体系的建设方向。


在地方层面,北京、上海等自动驾驶先行城市继续开展地方性立法探索;同时,其他多个省市也在过去的一年内逐步加快对智能网联汽车和自动驾驶技术的立法支持。例如,2023年上半年,北京陆续发布了《北京市智能网联汽车高精度地图试点工作指导意见》、《关于开展北京市智能网联汽车高精度地图审图工作的通知》、《北京市智能网联汽车政策先行区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在高精度地图及数据采集领域进行了重点部署;上海也分别出台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促进智能网联汽车发展若干政策》、《浦东新区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等支持文件,促进所在地区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的发展。


根据对2023年中国各级主管部门颁布的与自动驾驶有关的主要法规、标准、政策或者征求意见稿的不完全统计,我们归纳整理了如下2023年度主要立法情况一览表: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法规/政策/标准名称

2023年1月18日

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交通委、市公安局

《上海市智能网联汽车高快速路测试与示范实施方案》

2023年3月3日

自然资源部

《智能汽车基础地图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3版)》

2023年3月22日

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上海市浦东新区促进无驾驶人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应用规定实施细则》

2023年3月28日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北京市智能网联汽车高精度地图试点工作指导意见》

2023年4月4日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关于开展北京市智能网联汽车高精度地图审图工作的通知》

2023年4月27日

上海嘉定区人民政府

《嘉定区建设世界智能网联汽车创新高地行动方案(2023-2025年)》

2023年5月12日

北京市高级别自动驾驶示范区工作办公室

《北京市智能网联汽车政策先行区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

2023年6月30日

北京市高级别自动驾驶示范区工作办公室

《北京市智能网联汽车政策先行区数据分类分级管理细则(试行)》

2023年7月13日

上海市浦东新区科技和经济委员会

《浦东新区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

2023年7月26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智能网联汽车)(2023版)》

2023年8月7日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

《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2023年10月30日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杭州市智能网联汽车高精度地图管理规定》

2023年11月16日

上海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促进智能网联汽车发展若干政策》

2023年11月17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交通运输部

《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

2023年11月26日

北京市高级别自动驾驶示范区工作办公室

《北京市智能网联汽车政策先行区采集数据安全管理细则(试行)》

2023年12月8日

交通运输部

《自动驾驶汽车运输安全服务指南(试行)》


二、重要立法评论


《智能汽车基础地图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3版)》


2023年3月3日,自然资源部发布了《智能汽车基础地图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3版)》(以下简称“《建设指南》”)


随着我国自动驾驶技术、智能汽车产业快速发展,智能汽车基础地图的标准化、规范化需求越来越迫切。为加强智能汽车基础地图标准规范的顶层设计,全面推动智能汽车基础地图标准体系制定与产业健康有序发展,自然资源部组织编制了《建设指南》,用于指导相关标准研制。


《建设指南》主要从基础通用、生产更新、应用服务、质量检测和安全管理等方面,对智能汽车基础地图标准化提出原则性指导意见,推动智能汽车基础地图及地理信息与汽车、信息通信、电子、交通运输、信息安全、密码等行业领域协同发展,逐步形成适应我国技术和产业发展需要的智能汽车基础地图标准体系。


《建设指南》提出分阶段适时开展相关标准制定工作,提出到2025年,初步构建能够支撑汽车驾驶自动化应用的智能汽车基础地图标准体系;到2030年,形成较为完善的智能汽车基础地图标准体系。


《建设指南》的编制主要着眼于统筹发展与安全、统筹行业领域优势、推动交叉领域融合以及兼顾国际标准对接四个方面,以确保在守住国家主权、安全底线的基础上,统筹推进新产品、新业态的发展。


《建设指南》结合了行业需求和产业特点,发挥了引导和规范智能网联汽车技术发展和应用的作用。智能汽车基础地图标准体系的建立,为高效填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缺失提供了明确的指导方向,有助于保障自动驾驶行业技术安全性,推动自动驾驶产业良性而合规的发展。


关于《建设指南》的更多评述请参见我们撰写的文章(“君合法评丨鹏程万里展宏“图”——简评《智能汽车基础地图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3版)》”,《君合法律评论》,2023年3月31日)


《北京市智能网联汽车高精度地图试点工作指导意见》


2023年3月28日,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和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联合发布了《北京市智能网联汽车高精度地图试点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为贯彻落实《指导意见》,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于2023年4月4日发布了《关于开展北京市智能网联汽车高精度地图审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审图通知》”),积极组织开展北京市智能网联汽车高精度地图(含高辅地图)审图工作。


在充分保障国家地理信息安全的基础上,《指导意见》结合了国家智能网联汽车发展战略和北京市高级别自动驾驶工作规划,积极促进自动驾驶产业创新发展。《指导意见》从测绘活动主体、试点单位责任、数据在线传输、探索审图方式和健全标准体系等层面对智能网联汽车高精度地图审图工作进行了规范。


作为智能网联汽车以及自动驾驶技术运用和发展的重要基础,高精度地图的技术进程会极大地影响行业整体发展速度。由于地理测绘等信息的重要性和敏感性,新技术的落地不可避免地会受到法规政策层面审核机制和保密监管等制度的掣肘。而对于行业参与者而言,相比于细致全面的指导标准,更为迫切所需的可能只是一个“起跑”的信号。《指导意见》以及尤其是《审图通知》的发布,正是起到了这样的作用,将北京市智能网联汽车高精度地图的发展正式推入了跑道。相信随着审图工作的正式启动,行业实践探索的不断加深,以及将要陆续出台并逐步完善的国家标准体系,智能网联汽车高精度地图的发展也将迎来新的阶段。


关于《指导意见》的更多评述请参见我们撰写的文章(“君合法评丨探索审图模式——北京市推进智能网联汽车高精度地图试点”,《君合法律评论》,2023年4月19日)


《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2023年8月7日,江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发布了新修改的《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江苏条例》”),并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自2003年《道路交通安全法》及2004年《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颁布以来,其作为道路交通管理的上位法规,对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驾驶安全起到了重要的规范作用。


彼时,自动驾驶领域技术的研发尚处于初始阶段,并未付诸实际商业应用。但是,随着自动驾驶技术的发展、升级和迭代,以有人驾驶为前提的现行法律法规已不能适应自动驾驶发展与应用的需要,业界对出台配套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呼声愈发强烈。本次《江苏条例》的修订,对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回应,并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和道路交通参与者的责任,对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和上路等事项作出了规范。


《江苏条例》将有条件自动驾驶汽车、高度自动驾驶汽车和完全自动驾驶汽车进行了分类管理。同时,《江苏条例》也对应急措施、数据管理、责任承担等关键问题进行了明确。


我们认为,从全国范围而言,上述问题也是道路交通安全治理体系建设的关键所在。道路交通领域的业态新发展伴生着新情况新问题的出现,需要统一而具有可操作性的立法予以引导、规范和保障。但是,在作为上位法律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尚未完成修订、没有对自动驾驶领域的相关问题作出明确规定的前提下,以《道路交通安全法》作为制定依据的地方性法规也仅能在有限的空间内作出少量调整,无法进行突破性规定。因此,为了适应和促进自动驾驶的应用和发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修订工作迫在眉睫,我们也将持续密切关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修订进程。


关于《江苏条例》的更多评述请参见我们撰写的文章(“君合法评丨《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新增自动驾驶相关规定”,《君合法律评论》,2023年8月23日)


《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


2023年11月1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交通运输部等四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准入试点通知》”)。


此前,工信部会同公安部起草并于2022年11月2日发布《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在意见征集过程中,智能网联汽车行业内各类市场参与主体广泛参与提供修订意见。君合作为国内最早从事自动驾驶法律业务的专业机构之一,基于自身在汽车和自动驾驶领域法律服务的厚重积累和丰富经验,亦从法律专业角度提出了众多修改建议,并且大部分内容得到了主管部门的肯定和采纳。经过为期将近一年的意见征集,《准入试点通知》正式出台,标志着我国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正式进入了试点准入和上路通行的崭新阶段。


《准入试点通知》要求汽车生产企业和使用主体组成联合体进行申报,需经运行城市人民政府批准、省级工信主管部门会同其他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并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最终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交通运输部组织专家对申报方案进行初审并决定参加试点的联合体。《准入试点通知》对产品准入试点、上路通行试点、试点的暂停与退出以及评估调整等过程进行了具体的规定。


随着近年来不断的技术积累和迭代,我国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的发展已经取得了一定的实践成果。但从配套政策及法律法规层面而言,国内此前的发展方式主要还是采用由地方政府自行摸索并出台区域性规定进行试点的方式。本次《准入试点通知》的出台,可以说是首次从国家层面对具备相对高级别自动驾驶技术的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作出了统一的规范,对于进一步总结经验教训并完善智能网联汽车的发展和管理制度体系具有重要积极意义。相信在《准入试点通知》的指导和规范下,我国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的发展将驶入新的快速通道。


关于《准入试点通知》的更多评述请参见我们撰写的文章(“君合法评丨准入和上路指引正式出台!——简评《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君合法律评论》,2023年12月7日)


《自动驾驶汽车运输安全服务指南(试行)》


2023年12月8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了《自动驾驶汽车运输安全服务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服务指南》”)。


继《试点通知》发布后的短短一个月内,从明确规范L3/L4级自动驾驶汽车的准入,到具体规范自动驾驶汽车的商业运营要求,国家主管部门在政策方面予以自动驾驶商业化运营的多方位支持和保障,象征着与自动驾驶发展相适应的监管制度正在加速构建。


《服务指南》共分为八部分,从适用范围、基本原则、应用场景、自动驾驶运输经营者、运输车辆、人员配备、安全保障、监督管理等多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服务指南》中明确了自动驾驶汽车的适用场景,即使用自动驾驶汽车在城市道路、公路等用于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各类道路上,从事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出租汽车客运、道路旅客运输经营、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活动,并明确自动驾驶汽车指国家标准《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明确的有条件自动驾驶汽车、高度自动驾驶汽车和完全自动驾驶汽车,即广义所称的L3、L4和L5级自动驾驶汽车。


尽管整体脉络、结构都延续了《指南草案》,但是《服务指南》也不乏一些具有亮点的新规则,比如安全员配备要求、安全告知要求等,这些规定将助于保障运营安全和交通安全。


对于自动驾驶行业内的参与者来说,《服务指南》无疑释放了积极的信号,为自动驾驶行业良好、有序发展提供了明确和详细的指引,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现行立法的相对滞后性所可能引发的潜在政策法规风险。


关于《服务指南》的更多评述,请参见我们撰写的文章(“君合法评丨安全至上、创新驱动——简评《自动驾驶汽车运输安全服务指南(试行)》,《君合法律评论》,2023年12月19日)


三、结束语


相比于投融资与资本市场热度的显著降温,2023年内,智能网联汽车的政策和标准体系建设依然保持着十分活跃的态势,这也顺应了自动驾驶企业在商业侧和技术领域飞速发展的情况下对制度规范支持的迫切需求。总体而言,2023年度内一系列法规、政策、标准的制定、公布和实施进一步向企业提供了更清晰的政策导向和更完备的制度保障。特别是,较高级别自动驾驶产品的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政策的正式落地,可谓是2023年度自动驾驶领域立法的一大亮点。


此外,随着自动驾驶技术的飞速提升以及高级别自动驾驶产品的逐步应用,对数据采集的需求扩张也必将面临更严格的合规监管态势。以北京市为例,其在2023年内已出台多项关于数据采集合规以及高精度地图制图审图相关的规则和指引,率先在地区内开展立法探索。


展望2024年,随着国家整体数据安全保护与合规体系建设的逐步完善以及地方性试点的经验积累,更高层级的自动驾驶领域立法活动也会逐步展开,相关规制措施也将逐步清晰,最终将有利于公众更加平稳和安全地享受自动驾驶科技带来的革新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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