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业绩 / 君合新闻 / 君合新闻详情

乘风破浪的科创板律师们:陶旭东

2020.06.04

2020年5月8日,随着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鸣锣开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的公司总数达到了101家。在这个标志着中国资本市场深化改革里程碑的新兴市场中,由君合担任发行人律师的科创板上市企业数量已达11家,并且有多个项目均属于无市场先例的开创性项目。


今天,让我们把目光聚焦到在承办了其中3个代表性项目的君合项目组负责人、合伙人陶旭东律师身上,请他讲述背后那些不平凡的故事。


image.png


陶旭东律师于2001年加入君合,现在君合上海分所工作,专注于各类企业境内外上市及并购重组业务。


在科创板领域,陶律师是上交所首家受理的科创板上市企业——晶晨股份、首家按照第五套标准上市的未盈利生物药企业——苏州泽璟、首家西南地区的科创板上市企业——成都先导的发行人律师,拥有多项开创性的业绩。


陶律师在百忙之中接受了我们的采访,和我们一起回顾了2019年以来他在科创板这一全新领域的难忘经历。今天,让我们把目光聚焦到在承办了其中3个代表性项目的君合项目组负责人、合伙人陶旭东律师身上,请他讲述背后那些不平凡的故事。


为什么是科创板?为什么是君合?


在问到作为君合团队的项目负责人,其个人在这几个里程碑式项目中发挥了什么作用时,陶律师认为,这几个项目之所以能够顺利完成,一方面离不开企业对君合的信任与支持、离不开保荐人、律师和会计师团队的密切协同与配合;要说个人发挥了什么作用的话,可能只有如下三点:

  • 在科创板试行的注册制对标的是美国的纳斯达克和香港联交所主板,而陶律师有超过十年对中国企业在香港、美国上市服务的经验,并曾经在英国一家国际律师事务所的香港办公室担任过访问律师,对科创板希望建立的“以信息披露为中心、各中介机构归位尽责”的监管思路有切身体会。实践证明,对于科创板尚无明确规定的事项,监管机构非常乐意倾听专业机构提供的其他市场的案例和做法,而君合在境内外市场的实操经验在科创板上市领域构成了先天优势; 

  • 在科创板出台前,陶律师也承办过A股主板上市项目,对于监管机构在A股主板上市的审核尺度和流程也有实操经验,能够从审核机构的问询中领会到问题背后的意图并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

  • 作为团队的负责人,要靠前指挥、统揽全局、在客户面临某一法律问题的重大抉择时找得到、靠得住、顶得上;在面临需要其他专业(比如知识产权、争议解决及刑事法律服务)时,能够发挥君合多兵种协同配合、联合作战的优势,用最有效的方式为客户解决问题。


科创板受理第一单:数据折射出的快节奏和高效率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晶晨股份”)是一家专业从事多媒体智能终端SoC芯片研发、设计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拥有全格式视频解码处理技术、全格式音频解码处理技术等11项核心技术,在智能机顶盒芯片、智能电视芯片领域的拥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和领先的技术水平。


由陶律师带领的君合团队自2015年开始获聘担任晶晨股份的法律顾问,并自2017年下半年开始与保荐人国泰君安、会计师安永一起协助公司进行上市准备工作。


2018年11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首届进口博览会的开幕式上亲自宣布了中央决定在上交所设立科创板并实行注册制的消息。通过仔细研究总书记讲话中透露的信息,企业和中介机构一致认为需要抓住这一重大历史机遇、争取尽早实现在科创板的上市。由此开始,企业开始了紧锣密鼓的准备。陶律师给了我们如下数字:


2019年1月2日

君合团队进驻现场,开始科创板上市申报前各项准备工作;

2019年1月30日

连夜学习研究刚刚收到的证监会和上交所科创板注册规章草案;

2019年3月1日

连夜学习研究刚刚颁布的科创板注册办法及规则正式稿;

2019年3月2日-21日

协助完成保荐机构内核、上海证监局辅导验收和全套申报文件的最终定稿;

2019年3月22日

向上交所提交科创板上市申请并成为首家被上交所受理的企业;

2019年4月4日

收到上交所首轮问询函(53个问题,其中法律相关17个);

2019年4月23日

提交对首轮问询函的回复意见;

2019年4月29日

收到上交所第二轮问询函(16个问题,其中法律相关1个);

2019年5月27日

提交对第二轮问询函的回复意见;

2019年5月29日

收到上交所第三轮问询函(5个问题,无法律相关问题);

2019年6月9日

提交对第三轮问询函的回复意见;

2019年6月13日

收到上交所第四轮问询函(4个问题,无法律相关问题);

2019年6月18日

提交对第四轮问询函的回复意见;

2019年6月28日

上交所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的科创板上市申请;

2019年6月29日

提交上交所上市委意见落实函,并由上交所提交证监会注册;

2019年7月1日

收到上交所转发的证监会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

2019年7月17日

提交对注册环节反馈落实函的回复,并于当日获得证监会的注册;

2019年7月22日

公布招股说明书注册稿,开始招股;

2019年8月8日

在上交所挂牌上市。


image.png


陶律师向我们解释,这一串看似冰冷的数字后面,反映出的是监管机构(证监会和上交所)在科创板审核方面的快节奏和晶晨股份服务团队的高效率:

  • 自科创板规则正式颁布到企业提交上市申请并获得受理,仅用了21天;

  • 交易所自受理到发出首轮问询函仅用了15天,而企业完成回复仅用了17天(A股主板的这一过程统筹需要3-4个月);

  • 由于对首轮问询函17个法律问题的回复比较到位,第二轮上交所仅有1个法律问题要求进一步澄清,在提交回复后上交所和证监会未提出新的法律问题。


在如此史无前例的高强度、快节奏项目中,君合团队的产品质量、意志品质以及体力都经受住了考验——例如,在最紧张的上市申报前及前两轮回复提交之前的几个日夜里,陶律师和几位主办律师都曾经历过连续2、3天不眠不休的紧张工作;在一位主办律师因妻子生产临时回家照顾的时候,陶律师更是亲自在现场连续工作了近40个小时,直至申报文件完成上传才回家休息。


未盈利生物药上市第一单:新课题下的新答卷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泽璟”)是一家位于江苏省昆山市的创新药研发企业,设立于2009年3月18日,初始资本仅为14.7万美元。经过创始股东盛泽林、陆惠萍及团队的共同努力,至2018年,企业在研药品包括已在三期临床阶段的多纳非尼、盐酸杰克替尼、外用重组人凝血酶、盐酸杰克替尼等一类创新药,以及若干处于临床一期、二期的在研产品,并获得了包括北极光创投、深创投、国家中小产业基金等多家知名机构的投资,是国内创新药领域的重量级龙头企业之一。


陶旭东律师和石铁军律师领衔的君合团队于2018年中获聘成为苏州泽璟的法律顾问,并于2018年8月协助苏州泽璟完成了对创始股东盛泽林先生的妹妹Jackie Sheng拥有的美国公司Gensun51%股权的收购。彼时,中国还没有科创板,公司也因为没有营业收入和利润暂未考虑上市的问题。


随着习近平总书记在首届进口博览会上宣布在上交所设立科创板和试行注册制,苏州泽璟通过多个渠道了解到科创板极有可能会像香港一样吸纳产品尚未实现商业化、无营业收入和利润的企业在科创板上市。为此,苏州泽璟聘请了中金公司、信永中和与君合分别承担其上市发行保荐、审计评估和法律服务工作。 


允许无营业收入、无利润的企业在A股市场上市,对于监管机构(证监会和上交所)、证券服务机构、公众和媒体都是全新的课题。就法律问题而言主要有2个: 

  • 苏州泽璟持股51%的子公司Gensun另一位主要股东是实际控制人盛泽林先生的妹妹。虽然根据公司和保荐人的判断,收购Gensun有助于加强苏州泽璟的研发管线并发挥协同效应,但如何避免实际控制人在拟上市公司及近亲属之间的利益冲突,就成为了一个非常具有挑战性的话题——与传统A股IPO完全禁止此类安排不同,科创板有限度地允许存在一定限度内的利益冲突,但要求充分披露相关风险并需要打消监管机构及公众投资人对此类安排可能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疑虑。对此,君合与公司及保荐人紧密合作,就Gensun股东的投票权、分红权等做出了对上市公司有利、对小股东也公平合理的安排,并在经过长达5个月的6轮反馈后最终获得了上交所上市委及证监会的认可。该安排也为类似项目的科创板上市开了先河;

  • 未盈利生物创新药企业上市中核心产品的技术先进性、市场前景及财务预测等由行业顾问和保荐人负责准备,但一旦核心产品陷入权属争议,将会对企业的上市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为此,除进行文件审核、专利登记情况查询等常规工作外,君合专门安排本所的知识产权部门就苏州泽璟核心产品进行了专利自由实施调查(FTO)。调查结果消除了中介机构对于苏州泽璟知识产权是否存在潜在纠纷问题的疑虑,为后续顺利通过交易所的相关问询提前做好了铺垫。 


因时间关系,陶律师没来得及和我们分享他在西南科创板上市第一单——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中的经历,仅告诉我们在成都先导上市后,公司主要股东和投资人都表示会在类似的项目上将君合作为优先考虑的合作伙伴——陶律师认为,客户的肯定与认可是对君合服务质量的最高评价。

君合是两大国际律师协作组织Lex MundiMultilaw中唯一的中国律师事务所成员,同时还与亚欧主要国家最优秀的一些律师事务所建立Best Friends协作伙伴关系。通过这些协作组织和伙伴,我们的优质服务得以延伸至几乎世界每一个角落。
北京绿化基金会与君合共同发起的“北京绿化基金会碳中和专项基金”,是中国律师行业参与发起设立的第一支碳中和专项基金。旨在充分利用公开募捐平台优势,积极联合社会力量,宣传碳中和理念,鼓励和动员社会单位和个人参与“增汇减排”、“植树造林”等公益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