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09
OVERSEA-CHINESE BANKING CORPORATION LIMITED作为协调行、委托牵头及簿记行、可持续发展协调行,DBS BANK LTD.、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离岸业务部)、中信银行(国际)有限公司、恒生银行有限公司作为委托牵头及簿记行,华侨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作为代理行,向招商局融资租赁(香港)控股有限公司提供附有高达 10亿美元绿鞋选择权的可持续发展定期及循环俱乐部贷款融资提供法律服务。
君合团队分别担任本项目的中国境内法律顾问和香港法律顾问。君合香港团队和君合深圳团队参与了融资文件审阅、谈判及修改,交割法律意见书出具,协助交割,就本项目涉及的相关香港法律问题和中国法律问题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君合以一贯严谨、高效的工作风格,细致、敬业的服务态度赢得了客户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