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1.06
11月6日,由君合担任基金经理法律顾问的嘉实科创芯片ETF(港元柜台股份代号:03559;美元柜台股份代号:41559)(「嘉实科创芯片ETF」或「该基金」)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项目牵头合伙人德立华律师、执行合伙人王维巍律师,与嘉实国际首席执行官陈志新先生、首席市场官舒楚婴先生、产品总监钱燚飞先生,连同君合香港团队及嘉实国际团队,共同出席了嘉实科创芯片 ETF 于 2026 年 11 月 6 日举行的上市仪式。

君合香港办公室管理合伙人德立华(右六)、君合香港办公室合伙人王维巍(左六)、嘉实国际首席执行官陈志新先生(右七)、嘉实国际首席市场官舒楚婴先生(左七)和嘉实国际产品总监钱燚飞先生(左五)在上市仪式现场
嘉实科创芯片ETF为被动式交易所买卖基金,并根据《单位信托及互惠基金守则》第7及8.6章获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香港证监会」)认可为联接基金及被动式管理指数追踪交易所买卖基金。该基金通过联接基金架构,为投资者提供参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芯片产业发展的投资工具。
嘉实科创芯片ETF由嘉实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嘉实国际」)作为基金经理,招商永隆(信托)有限公司作为受托人及过户处,招商永隆银行有限公司作为托管人。该基金的投资目标是提供紧贴上证科创板芯片指数(「该指数」)表现的投资成绩(扣除费用及开支前)。该指数经自由流通量调整并按市值加权,选取不超过50只从事半导体材料和设备、芯片设计、芯片制造、芯片封装和测试且市值最大的上市公司证券作为成份股,每只成份股权重上限为10%。
该基金为嘉实ETF系列二的子基金,以单位信托形式构成,并以人民币为基准货币。其上市类别单位设有港元及美元柜台,每手交易数量均为50单位。作为联接ETF,该基金通过基金经理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资格及/或沪港通,投资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嘉实上证科创板芯片ETF(「主ETF」)。主ETF采用被动式指数跟踪策略及完全复制策略,跟踪该指数表现。
香港本地基金要获得香港证监会认可,必须符合《单位信托及互惠基金守则》的要求。除对受托人、托管人、基金经理及核数师的资历,以及投资范围和比重作出规定外,香港证监会对于跟踪指数交易所买卖基金及联接基金等专门性计划,还会在销售文件内容、基金名称、申报要求、投资限制、指数及主基金安排等方面施加额外要求。
君合作为嘉实科创芯片ETF的基金经理法律顾问,为嘉实国际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包括:(i)香港发售文件、信托文件、各类相关协议及香港证监会申请文件的起草、修改及定稿;(ii)就基金向香港证监会作出申请并取得认可;(iii)就基金结构、联接基金安排、指数设计及发售文件回答香港证监会的问询;(iv)作为牵头律师,协助客户与受托人、托管人等中介机构协调,确保项目高效推进;以及(v)与上市代理协力完成香港联交所的上市申请及上市前相关准备工作。
君合团队以专业、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和高效、灵活的办事方式,及时回应各方需求并提出解决方案,有效保障项目顺利推进,获得了客户及各中介机构的认可与信任。
近年来,君合与嘉实国际在多个基金项目中紧密合作,涵盖香港开放式基金型公司架构基金、代币化固定收益基金、美元投资级债券收息基金、美元货币市场基金及指数追踪ETF等。嘉实科创芯片ETF的成功上市,是双方持续合作的又一重要成果,也进一步丰富了君合在跨境基金及ETF领域的法律服务经验。
奋楫扬帆,逐浪前行。君合谨向嘉实国际致以诚挚祝贺,祝愿嘉实科创芯片ETF行稳致远,再谱华章。
本项目牵头合伙人为德立华律师及王维巍律师,执行合伙人为王维巍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