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优秀法学院本科或以上学历或者知名院校会计学本科或以上学历;
已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者优先;
英文听说读写熟练,能作为工作语言;
能够适应经常性出差;
有破产重组领域的实习经历或工作经验者优先。
有2年以上外资律所美国IPO业务或香港IPO美国侧律师经验;
美国法学院JD或Top 14 US LLM毕业;
对于初级律师职位,没有工作经验的优秀应届生也可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