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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学家韩轶教授的律师情怀

2018.05.23

君合律师事务所顾问韩轶律师是中国著名的刑法学专家律师、博士后,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现任院长、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犯罪学研究会理事、中国行为法学会金融法律行为研究会常务理事、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特聘专家,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企业家刑事风险防控中心副主任、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兼职研究员。


在韩轶律师近二十年的执业生涯中有什么样的精彩和传奇经历?有什么代表性的案例和成就?在众多的律所中,韩律师为什么选择加入君合?……以下在小君对韩轶律师的专访记录中,你可以找到答案。


我们知道,您是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现任院长,更是刑法领域的专家型律师。请问您为何选择来做兼职律师?


法学是一个应用型学科,法学研究的起点与终点都是司法实践。法学教授的教学科研与兼职律师的司法实践,实际上是理论与实践的关系。一方面,法学理论研究和教学相对于司法实践来说,总是相对滞后的,只有参与一线司法实践工作,才能为理论研究和教学提供最新的素材和课题;另一方面,法学理论对于司法实践可以发挥指导作用,以最新的法学研究成果指导实践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这样就能够形成一个良性互动,既能防止机械重复的低水平司法实践,又可以避免空洞的研究和教学。此外,作为学院派的专家型律师,选择做顾问律师,也有一定的职业优势。


作为刑法方向的学者型专家律师,您曾代理过大量具有重大影响力的案件,请您谈谈几个您代理过的典型案例。


近年来,我受邀参加数十件重大、疑难刑事案件和刑民、刑行交叉案件的专家论证,所论证案件的罪名涉及贪污罪、受贿罪、行贿罪、单位行贿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生产、销售假药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骗取贷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内幕交易罪、泄露内幕信息罪、操纵证券市场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洗钱罪、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虚开发票罪、侵犯商业秘密罪、合同诈骗罪、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等。通过对所论证案件关键案情和相关法律、司法解释适用的精准分析论证,所提出的罪轻、无罪等的专家意见,得到了律师与案件承办法官、检察官的认同和高度重视。


曾受托为一名涉嫌集资诈骗罪的当事人进行一审辩护,在会见当事人并阅卷后,认为根据现有证据,当事人的行为应当认定为较轻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然而,由于现有法律与司法解释中对案件中部分关键事实如何认定未有明确规定,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对此做出了不利于当事人的解读。因此,在本案的一审中,我从理论通说观点着手,结合最高院颁布的刑事案例参考,积极为当事人做了辩护,最终法院认可了辩护观点,判决认定为成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正当权益,体现了法学理论积淀在司法实践中重要作用。


从1998年起担任兼职律师以来,我办理了大量刑事及民事案件,其中下列案件或者业务相对来说是比较有意义的。


1、在涉及某省部级领导系列专案中,受涉案某被告委托为其提供辩护。检察机关对该委托人以介绍贿赂罪提起公诉,承办法院却以行贿罪判决,我认为以轻罪起诉重罪判决在实质上剥夺了被告人的辩护权,此辩护观点得到承办法院重视,法院认为,此种情形应先说服检察机关变更罪名起诉,如检察机关不予变更,法院可以依据庭审事实变更罪名,但轻罪变更为重罪应慎重。受此案启发,我在法学类重点核心刊物《法商研究》2017年第三期发表了《人民法院变更起诉罪名行为的法律规制》论文。


2、担任某大型国有公司法律顾问期间,参与并指导公司法务,为公司追回因合同诈骗而受到的经济损失近两亿元,得到客户的好评。另外,还为集团公司和各个子公司讲授了“企业、企业家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专题,反响热烈。


3、近期受托担任某上市公司总经理的常年法律顾问,协调处理公司实际控制人涉嫌信息违规、虚假陈述和内幕交易被证监会处罚等事项,通过努力,将委托人的处罚降到了最低。


4、受托担任某被告人涉嫌故意杀人一案死刑复核期间的辩护人,通过多次耐心且细致的交流沟通,在被告家属做了力所能及的赔偿后,争取到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并主动出具了要求对被告人从宽量刑的意见书,该案最终取得了不予核准死刑的良好结果。受此案启发,我在法学类重点核心刊物《法学评论》2017年第一期发表了《论被害人量刑建议权的实现》论文,该文在理论和实务界均产生了较大影响。


5、受聘处理某高级人民法院受理的某集团公司借款抵押物涉及刑事追缴一案,主张的善意取得及享有优先受偿权的观点被采信,有效维护了委托方的合法权益。


6、近期受托协调处理由某高院受理的某国际发展有限公司合同纠纷再审一案,此案涉及是否成立表见代理及涉嫌合同诈骗的民刑交叉法律适用问题,通过努力,否定表见代理的观点被法院采信,有效维护了委托方的合法权益。


7、受托担任胡某涉嫌合同诈骗罪一案辩护人,为其进行无罪辩护。通过努力,本案中的非法证据被排除,无罪辩护获得成功。


8、近期受托为一名一审被判有期徒刑的当事人进行二审辩护,在尊重事实和法律的基础上,成功说服二审法院采纳一审未予认定的从轻量刑情节,使得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改判缓刑。


9、近期受托为一名涉嫌受贿罪的当事人进行一审辩护,通过庭审的有效质证辩论,将犯罪数额降低,成功说服法院对其从轻量刑。


10、曾担任某公司涉嫌非法经营罪一案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该案为公安部督办的重大经济犯罪案件,涉案金额数亿元。经有效辩护,厘清非法经营罪罪与非罪界线,成功促使公诉机关撤销对案件的指控,犯罪嫌疑人被无罪释放。


11、接受某国企委托,在该国企与某银行、某企业保理合同纠纷一案中,作为该国企的诉讼代理人。介入案件后,通过梳理案件事实,向承办法院提出该案相关人员已涉嫌“骗贷罪”,理应中止审理,并在该中止审理期间,促成债务人偿还银行借款,为该国企挽回近亿元损失。


韩律师,我们知道您的执业领域主要是在传统刑事辩护、刑事代理、刑事民事案件交叉处理、目前还有一个新的方向是“刑事合规”,不知道您在上述执业领域的优势是什么?


我认为自己的优势主要包括专业优势、法律实务优势和资源整合的优势。


本人长期从事刑事法律、犯罪预防和公司法、证券法的教学科研工作,在罪与非罪界线的判断、民刑交叉问题的梳理等方面,专业优势明显。我在法院工作期间,先后从事民事和刑事审判工作、高校工作期间也一直从事兼职律师的工作,积累了较为丰富的法律实务工作的经验,善于运用综合思维和专业知识,多角度、全方位地分析和处理重大、疑难案件。作为学者型律师,资源整合的优势也较为明显,我既能接触一线法律实务,也可以全面领悟最新的立法和司法解释的精神以及前沿的专业研究成果,既可以与实务界人士进行顺畅的交流沟通,也能与学术界顶级学者切磋互鉴。这些对于律师工作无疑具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对于“刑事合规”我还想特别讲一下。所谓刑事合规,是指将刑法规范中预防犯罪的注意义务内化为企业合规计划的组成部分。通过加强企业犯罪的事前预防,构建起可以避免刑事风险的措施和计划。刑事合规是律师刑事诉讼业务与非诉讼业务的有机结合点。未来,正如我国学者所认为的,律师刑事业务将分为两个基本方面:一是刑事程序启动前的合规业务;二是立案后的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业务。刑事辩护业务和刑事代理业务向刑事诉讼程序之前延伸, 衍生出刑事非诉业务,进行刑事法律风险的有效防控。我现在受聘担任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企业家刑事风险防控中心的副主任。中心开展了大量的专业调研,参与并指导诸多大型企业广泛开展刑事合规专题讲座和培训,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这说明刑事合规已经成为了刑事业务的发展方向。


您从一名基层法院从事过刑事和民事审判工作的法官,到大学的讲师,二级教授,再到现在的顾问律师,一路走来,有众多身份的转变,经历可谓精彩和传奇,可否给大家介绍您的人生发展历程?


我个人的经历不能算是传奇,但对于我个人来讲确实是有许多收获的。用我指导过的一名研究生的话来讲,对于年轻人来说,我的人生经历,确实具有励志的作用。形象点说,我的经历就是从县城到省城,再到京城的过程;从学历上来说,是从专科到硕士,再到博士、博士后的过程;从职务上来说,是从讲师到副教授,再到四级、三级、二级教授的过程。现在在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担任院长一职,也算是对我前三十年工作的一种总结。


回顾我之前的经历,可以分为几个阶段:

一是青年时期在基层法院工作阶段(1986年8月-1990年8月)。这段工作经历,使我初步认知了法律工作,了解到中国基层的司法实践,也使我产生了进一步学习深造的愿望和决心;

二是在中国政法大学攻读硕士研究生(1990年7月-1993年2月)。期间,我阅读了大量法学学术著作和专业论文,对法学专业的兴趣进一步提升。所以,我硕士毕业后就从法院系统改派到安徽大学法学院,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三是在高校工作阶段(1993年至今)。高校工作对个人的学历水平和科研水平要求更高。我当时虽然已经是副教授,但还是决定继续深造,于是报考武汉大学的博士研究生,师从刑法专业泰斗马克昌先生。就读博士期间,我的科研成果比较丰硕,2002年9月,被安徽大学破格提拔为教授,刑法学科带头人,领头申报了安徽省第一个刑法专业硕士点,担任刑法专业研究生导师组组长,兼任安徽省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2004年5月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聘为教研型一级教授,参与刑法学博士点申报工作。同年,进入中国人民大学博士后流动站工作,合作导师是中国刑法学奠基人高铭暄教授和现任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会长赵秉志教授。2008年6月调至中央民族大学(211、985高校,双一流A类),现为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院长,二级教授,刑事法学科带头人,博士生导师,学院教授委员会主任。


一路走来,从专业和人生上都有很多收获和感悟,但我感觉最重要的一点是:对人生要有自己的规划和定位,坚信只要付出就一定会有收获。


韩律师,您从事刑事相关领域工作已经近30年的时间了,还想听您讲讲您对刑法学研究和刑辩业务等司法实践的感受,请您分享一下。


从刑法学研究来说,刑法是法律体系中最重要的实体法。刑法学包括三大内容: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对某一行为的判断的逻辑思路是,某行为是否构罪、构成何罪,该受何种刑罚。刑法是对严重危害社会行为的定性定量分析,是理论与实践结合最紧密的法学学科之一。所以,理论研究一定不能脱离司法实务,从某种意义上说,刑法学研究不只是对刑事司法实践的研究,也是为刑事司法实践服务的。因此,刑法学理论研究最重要的是一定要有“问题”意识。即跟踪前沿而不受制于“形势”;介入实践又能保持学术底蕴。同时,要对相关的学术问题具有敏感性,不仅要关注理论上最新的研究成果,也要关注最新的立法成果和司法解释。


我以前在法院从事过刑事审判工作,在高校教授刑法学,做兼职律师以来也主要从事刑事业务。但同时,我也带过几届经济法学研究生,讲授过经济法、证券法等课程。我认为,刑事业务领域不仅仅包括刑事辩护,还包括刑事代理、刑民交叉案件的处理。而刑事辩护本身就可能针对一些经济刑事案件。因此,只关注刑法的相关知识、规范、解释是远远不够的,为了做好这些案件,还需要有丰富的民商法、经济法等专业知识储备。当然,要做好刑辩业务,既要有扎实的专业知识积累,也要有敬业精神和责任感。对于刑辩律师来说,不论案情是否重大,代理费多寡,只要接受委托,就应当尽全力依法维护当事人利益。对于具体案件来说,首先要有一个基本的判断,是无罪辩护还是轻罪辩护。要尊重事实和法律,不能一味迎合当事人。不能向当事人承诺结果,只能是向当事人进行可行性分析。要有底线意识,不能为了开拓业务而盲目迎合当事人。如果这样,不但业务不具有可持续性,自己也会面临职业风险。刑辩律师作为专业法律人士要首先带头守法,把法律作为信仰,这样才有了职业的力量和正义的源泉,然后才能通过自己的依法办案、敬业精神及专业能力等影响法官、当事人乃至更多的人。


您在研究刑法学和处理具体案件之外,还撰写了不少学术著作,例如,《法益保护与罪刑均衡》,《刑罚目的的建构与实现》和《侵犯女性人身权利犯罪研究》,同时还发表了很多学术论文,深受业界好评,想请您分享分享相关的心得。


在高校从事教学,做专业研究著书立说是一项重要工作。如果对于本专业没有深入的研究,就不可能成为受学生欢迎的教师。因为我长期从事兼职律师工作,所以遇到过不少重大疑难案件。这些案件成为了我进行专业研究的重要资源。从案件中我能够发现一些问题,并就问题开展深入的研究,发现现行法律和司法中的缺陷,我前面提到的《人民法院变更起诉罪名行为的法律规制》《论被害人量刑建议权的实现》,以及《刑罚裁量视野中的人身危险性论纲》《虚假广告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的比较研究》《我国知识产权刑法保护的分析与立法完善》《论食品监管渎职罪的立法完善与食品安全犯罪的遏制》《财产犯罪附带民事诉讼之我见》《环境犯罪刑事法规制的立法与归责》《行贿人供述真伪辨析》等论文,就是在这种背景下撰写的。这种选题和研究思路都来源于我接触的具体案件,是律师工作实践和理论研究的良性互动。专业研究的选题不但要有理论意义也要有实践意义。只有这样,我们的选题才是有价值的,我们的研究才能有的放矢。我的研究成果之所以能够受到大家的关注,这应该是一个重要的原因。


韩律师,您在刑法领域有着这么丰富的经验,想知道您为什么最后选择了君合?君合的哪些特质吸引您加入?


我目前的主要业务是传统刑事辩护、刑事代理、刑民行案件交叉处理、“刑事合规”和与律师刑事法律服务相关的咨询、授课和培训。君合目前的制度和机制旨在鼓励团队合作和帮助新合伙人及顾问律师的成长,最终实现律所整体业务的创新发展。这有利于我开发新的刑事业务以及与本所其他合伙人的业务合作。


大型律所未来的发展方向应当是团队化和专业化。团队化的目的,是为了达到合作共赢。法律服务市场单打独斗的时代已经过去了。在信息化时代,只有通过团队合作取长补短、资源共享才能实现共同利益的最大化,才能把业务做大做强,才能使律所和律师的业务走的更远。专业化和团队化同样重要。每一门法学学科都深奥精微,依托法学知识背景的律师业务也是如此。如果走万金油路线,就有可能只知其一不知其二,找不到对当事人最有利的诉讼策略。久而久之,失去的就不只是自己的口碑,还有当事人的信任。君合是国内在团队化、专业化和国际化方面做的最好的大型律所之一。君合相关制度设立的基本原则和理念、目标,完全契合我加入君合的初衷和期待。这是我选择君合的主要原因。


对于法学院的在校学生,想成为一名出色的刑事律师,您认为需要经过怎么样的学习,需要具备哪些特质?


在当前的法学教学模式中,本科阶段的教学主要是专业知识点的教学,侧重于法学基本概念和法条的讲解。研究生阶段的教学有较为明确的专业方向,侧重拓宽专业思维,引导启发学生的专业研究能力,培养应用型和复合型人才。不管是本科生和研究生,共同点是要把学到的知识应用到实践中。我们注重培养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引导学生将学到的知识应用到实际中去,这种能力是十分重要的。


作为刑事律师,一是要有高智商,即能够熟练掌握运用相关领域的知识。首先是刑事法律知识;其次是诉讼法、民事法律和法学基础学科知识等;最后是逻辑学、哲学、语言学等相关学科知识。二是要有高情商,即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文字能力和与人交流沟通的能力。这些能力对于刑事律师来说,与知识层面的能力同样重要。三是要有好品行。在法律职业领域,专业能力越高、业务能力越强的人,一旦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害人也就越深,产生的危害也越大。所以,法学院的学生首先要认识法律职业伦理的重要性,增强公正理念和规则意识,才能成为合格的刑事律师。此外,刑事律师作为法律人的成员之一,还应当理解并恪守服务之道与治国之道,既能够有效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又能够将公平正义还给社会,这是应当牢记并践行的。


韩轶律师作为中国著名的学者型律师,以其专业的刑事法律服务经验,丰富了君合在刑事诉讼和刑事非诉领域的专业人才储备,增强了君合在争议解决业务方面的综合实力。我们期待韩轶律师在君合续写出更精彩的职业传奇!

君合是两大国际律师协作组织Lex MundiMultilaw中唯一的中国律师事务所成员,同时还与亚欧主要国家最优秀的一些律师事务所建立Best Friends协作伙伴关系。通过这些协作组织和伙伴,我们的优质服务得以延伸至几乎世界每一个角落。
北京绿化基金会与君合共同发起的“北京绿化基金会碳中和专项基金”,是中国律师行业参与发起设立的第一支碳中和专项基金。旨在充分利用公开募捐平台优势,积极联合社会力量,宣传碳中和理念,鼓励和动员社会单位和个人参与“增汇减排”、“植树造林”等公益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