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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UPGC时代和喜感江湖

2016.09.26 令狐铭

UPGC,User Professionally-Generated Content。这个词的酝酿已有时日,主要是UGC和PGC两大阵营苦战网络视频江湖,愈加发现任何一端都没有完整的商业模式。随着网红、粉丝经济、共享经济等轮番上头条,UPGC的理论体系已更加成熟。本文姑且初塑一下骨骼。


首先不论是UGC、PGC还是UPGC,都不限于网络视频平台的讨论,微博、微信、知乎、电商、各种FM,罗辑思维、VR平台在内容产生关注、内容产生经济价值、内容产生消费环境的道路上都需要思考。


UGC模式下,平台是存储、CDN、播放器、搜索、宣发、计费结算,但是不参与U的制作。PGC模式下,平台还是这个定位,但是平台会用资金、导流、分成等方式和P联动。UGC内容的质量、影响力、用户的精准度都是问题,平台维护成本高。PGC,平台的P端成本是问题,练到最高境界也就是忽悠P先不收费,但既然P是第三方,P的忠诚度,P是否能够帮助有效增加用户、付费用户,精准甄别用户及向精准用户精准送达,都是问题。奇XX,晓X和晓XXX和平台之间的各种扯也都基于此。其实在UGC和PGC之间还有个自制部分,这个就更是各平台蛋疼的地方了,人没少养,钱没少砸,好内容不能限于平台去绽放,一般的内容形成了大量存货却没有带来应有的影响力和收入回报。多说一句,剥离和参股自制,建立UPGC或PGC模式,平台和内容方各自绽放势在必行。回望广电系统制播合一、制播分离的摇摆的历史,网络视频平台应该有很多值得学习和借鉴之处。


回到UPGC,P是什么,G是什么是关键问题。先说G,以视频内容为例,创意、脚本、表演和拍摄、后期。请考虑两个P的矩阵:姜文、王朔、姜文、中影;罗胖+徐小平、罗辑思维、Papi酱+罗胖+徐小平、罗辑思维+优酷。第一个矩阵促成了一步之遥而第二个矩阵则促成了Papi酱广告拍卖直播。其实,第二个例子中,已经隐约可见UPGC,而且还有很好的内容互动性,是一群专业的U在引导非专业的U参与到内容互动,比如张泉灵、创业猫。再举一个前沿的例子VR直播,在VR内容产生的过程中,VR主题策划(诸如在场、附体、悬空、情色)、VR拍摄装备、VR拍摄场景、VR后期处理都具有相当地专业性,但是在主题策划之下的内容策划、表演、拍摄都是门槛不高的,也鼓励百花齐放,百鸟共鸣的。UPGC,更深层次的思考是:1)有效地引导内容(特别是在目标观众定位、甄别和联动性的角度),最好建立频道或互动结构的品牌;2)将专业性高和重复率高的环节集约化,平台管理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管理,增加第三方C的生产者的依赖度;3)深度介入内容和商业元素结合的环节;4)深度介入内容和U的互动,建立内容意见领袖、内容消费领袖和内容消费粉丝的互动机制;5)管理各种C的再利用。

 

在UPGC模式下,仅以喜感江湖的内容产生机制作为一个例子,喜剧、搞笑内容,具有天然的群众基础和易于传播的属性,是优质的C,也可以是精准的C。江湖,不是一家的江湖,不是纯商业的江湖。江湖结构可分为钱庄、武林几大门派、武学研究院、习武基地、演武场、镖局、草根剑客等,古装喜剧、惊悚喜剧、热血青春喜剧、科幻喜剧、动作喜剧等专业制作公司是不同门派。钱庄是出钱做出品人(喜感基金和其他项目类财务投资人),门派出钱、出创意和宗师、镖局出力完成制作中的细分专业环节;武学研究院出江湖英雄帖和IP;习武基地是UGC的线下排练场,演武场是播出平台;草根剑客是网红、自带喜感的用户。对于影视和网络内容这个大产业生态而言,以上江湖各方多还是山头和孤岛,本着UPGC的手法和江湖共荣的精神,发掘喜感内容的海量、精准制作,有组织的分发、互动和利益分配机制是大势所趋。

 

当然,概括起来容易,在实际整合中,仍有诸多困难,IP的归属和利益分配就是一个很有挑战的问题,如何激发众创、众包又能够保持对IP的持续专业管理,还需另外专门讨论。在笔者看来,关键词应该是,规则、规则、还是规则。规则的制定者和最先实践者必将笑傲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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