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发布 / 君合法评 / 君合法评详情

出口管制的企业合规设计

2018.09.12 周勇(字智勇) 汤伟洋 赵迪 牛晓蓉

商务部于2017年6月16日发布《出口管制法(草案征求意见稿)》——我国首次就出口管制启动立法。


一、立法目的

  • 有效维护我国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

  • 做好管制工作、完善法律体系,解决出口管制工作实践中存在调查执法权限不足、部分案件无法查处等问题。

  • 履行国际义务,加强国际合作。


二、现行出口管制法简介


出口管制,指国家对从境内向境外转移、提供两用物项、军品、核以及其他与国家安全相关的货物、技术、服务等行为,采取的禁止或限制性措施。


1、中国进行出口管制的主要目的

  • 维护国家安全 

  • 履行国际承诺

  • 控制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扩散

  • 反对恐怖主义


2、管理部门

  • 中国商务部 – 两用物项

  • 中央军事委员会 / 国防科工委 – 军需品/国防物品 

  • 国家原子能机构 – 核物品

  • 海关 – 货物出口环节


3、管制形式

  • 对禁止清单上的物品,不得出口

  • 对限制清单上的物品,需要向相关主管部门出口许可证

  • 不得出口特定物品到某些目的地

  • 最终用途和最终声明


三、出口管制法草案的突破


1、管制范围的扩张


  • 增加了“再出口”规则 

“管制物项或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管制物项价值达到一定比例的外国产品,从境外出口到其他国家(地区)的,适用本法。” 


  • 增加了“视同出口”规则

“本法所称出口管制,是国家对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境外转移管制物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向外国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提供管制物项的行为,采取禁止或限制性措施”。


2、守法义务的加重


  • 全面控制原则 

出口经营者出口管制清单之外的物项,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或者得到国务院有关部门通知,出口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存在扩散风险、被用于恐怖主义目的的,应当履行许可手续。


  • 报告义务

出口经营者在签订出口合同时,应当对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进行必要的审核。出口后,一旦发现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改变的,应立即报告国家出口管制主管部门;如果知道出口产品的最终用途涉及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出口商应当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并暂停合同执行。


合规要求提高,对客户的审查需要加强;合同条款起草需要特别考虑出口管制。


3、执法力度的加强


  • 出口管制主管部门的执法权得到加强

草案中主管部门6大权限:

  • 进入被调查者营业场所或者其他有关场所进行检查;

  • 询问被调查的经营者、利害关系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要求其说明情况;

  • 查阅、复制有关单证、协议、会计账簿、业务函电、电子数据等文件、资料;

  • 检查从事出口的运输工具、制止装载可疑的出口物项、要求运回非法出口的物项;

  • 查封、扣押相关涉案物项;

  • 查询、冻结经营者的银行账户。


解决执法部门调查手段不足、部分案件无法查处等问题。


  • 加大了出口管制处罚力度

image.png

更高的违法成本


  • 更多合规引导

  • 许可便利:监管部门会将企业的相关内部合规机制作为审查出口申请的因素之一;

  • 咨询程序:企业对管制物项存在疑问的,可向监管部门提出咨询;

  • 行政指导意见:监管部门可以发布有关行业出口管制指导意见和最佳操作指引等,引导企业进行规范经营

  • 风险警示:监管部门发现可能存在出口管制违法风险的,可以出具相关警示函、监管谈话等措施,以预防实质性的违法;

  • 减轻处罚:企业主动停止或根据主管部门通知立刻停止违法行为的或者对出口后可能存在的风险及时向国家出口管制主管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调查的,都可酌情减轻处罚。


建立合规体系以及与主管部门进行恰当沟通的重要性得以凸显


四、现实中律师可提供的法律服务


出口管制法一旦通过,必将产生更多的出口管制相关调查和处罚。我们可以:

  • 为出口企业从出口管制法合规方面审查合同条款

  • 为企业提供出口管制法合规审计服务

  • 对于合规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帮助企业就其严重程度进行评估

  • 帮助企业起草出口管制法合规手册,建立合规体系

  • 为客户判断某种产品是否受到出口管制,与主管部门交流

  • 代表客户配合出口管制调查,进行抗辩

君合是两大国际律师协作组织Lex MundiMultilaw中唯一的中国律师事务所成员,同时还与亚欧主要国家最优秀的一些律师事务所建立Best Friends协作伙伴关系。通过这些协作组织和伙伴,我们的优质服务得以延伸至几乎世界每一个角落。
北京绿化基金会与君合共同发起的“北京绿化基金会碳中和专项基金”,是中国律师行业参与发起设立的第一支碳中和专项基金。旨在充分利用公开募捐平台优势,积极联合社会力量,宣传碳中和理念,鼓励和动员社会单位和个人参与“增汇减排”、“植树造林”等公益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