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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DI股比限制“海陆空”全方位开放 -- 外商投资负面清单最新政策动向

2018.04.18 郑宇 葛田雯

2018年4月17日下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发改委”)就制定新的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及制造业开放问题进行答记者问 (以下简称“答记者问”)。根据答记者问,为落实博鳌论坛关于扩大开放重大举措的精神,发改委正会同各有关部门抓紧研究落实具体措施,通过制定新的外商投资负面清单,使对外开放的重大举措尽快落地。


一、 外商投资负面清单政策新动向


发改委通过答记者问,就新的外商投资负面清单传递了如下重要政策新动向:


(1) 出台时间:新的负面清单将在2018年上半年尽早公布实施。


(2) 清单类别:“全国负面清单 + 自贸区负面清单”模式,其中,自贸区负面清单比全国负面清单开放力度将更大。


(3) 重点调整领域:金融、汽车、能源、资源、基础设施、交通运输、商贸流通、专业服务等。


(4) 开放时间表:新的负面清单除了将公布2018年的开放措施外,还将公布未来几年的开放措施,这将给予相关行业一定过渡期,同时大大增强开放的可预期性。


二、“海陆空”制造业外资股比限制解除


就制造业的外资股比限制而言,根据答记者问,新的负面清单将会包括下列方面的重大开放举措:


(1) “海”:船舶行业2018年将取消外资股比限制,包括设计、制造、修理各环节。


(2) “陆”:2018年取消专用车、新能源汽车外资股比限制;2020年取消商用车外资股比限制;2022年取消乘用车外资股比限制,同时取消合资企业不超过两家的限制。通过5年过渡期,汽车行业将全部取消限制。


(3) “空”:飞机制造行业2018年将取消外资股比限制,包括干线飞机、支线飞机、通用飞机、直升机、无人机、浮空器等各类型 。


三、 外资股比限制的历史回顾和展望


2017年6月28日,发改委、商务部发布《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2017版《目录》”),自2017年7月28日起实施。与此同时,2015年3月10日发改委、商务部发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年修订)》(以下简称“2015版《目录》”)同时废止。与2015版《目录》相比,2017版《目录》对部分外商投资领域进一步放松了股比限制,所涉及项目占原有限制性要求项目总数的比例接近30%。  


我们下面将结合发改委在答记者问中提到的新的负面清单将在制造业领域实行的开放措施,对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有股比限制要求的情形进行梳理,以便读者清晰了解相关限制政策的历史、现在和未来。


表注:

(1) 符号“X” 表示要求“中方控股”;符号“Xb”表示要求“中方相对控股”;符号“Xc”表示要求“中方股比不低于50%”。

(2) 表格标蓝处表示根据2017年版《目录》规定已取消股比限制要求的行业。

(3) 表格标黄处表示根据发改委答记者问,将在新的负面清单中取消股比限制要求的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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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君合评论


通过发布新的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取消部分重点行业的外资股比限制,对于中国的外商投资而言,应是一个重大利好消息。尤其是汽车行业将在五年内逐步取消对外资的所有限制,这对于一直希望在日益壮大的中国汽车市场有更多投资和自主权的外国汽车厂商而言,无疑是一个振奋人心的政策调整。


由于新的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尚未正式出台,有一些问题可能需要在新政策制定和实施时给予明确。例如,根据2017版《目录》,“通用飞机的设计、制造和维修”属于有合资、合作要求的外商投资行业。根据发改委的答记者问,飞机制造行业2018年将取消外资股比限制,那这是否也意味着“通用飞机的设计、制造和维修”的合资、合作要求也会随之取消呢?我们将持续关注新的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的出台,并会在新的清单出台后,全面梳理外资股比限制变化的行业,以便投资者准确和清晰地把握外资政策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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