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0.01.01
2018 年3 月6 日,美国公司Fraen Corporation(“Fraen”)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起对多家美国公司和包括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浩洋”)在内的多家中国公司涉及LED 设备的337 调查。2018年4月10日,ITC正式决定立案,案号为: 337-TA-1107。
君合与一家美国律师事务所合作,一起代理浩洋应诉该337调查案。君合与美国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以及浩洋的技术人员和法务人员一起,对涉案专利和浩洋的产品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分析。基于浩洋强大的自主研发能力和代理律师处理337调查案的丰富经验,君合和美国律师事务所成功地使对方向ITC提出请求,无条件地终止针对浩洋的337调查。
2018年8月8日,就涉及浩洋的337调查案,美国ITC颁布终审裁决,正式无条件地终止对浩洋的337调查。
337调查案开始后,原告因为种种原因主动提出撤销337调查案并不多见。原告没有撤案的情况下只对一家被告无条件地终止337调查(针对另外两间美国公司的337调查基于和解协议而终止,而针对大部分被告的337调查仍在继续),更为罕见。
本项目的牵头合伙人/顾问为顾问马锋律师和合伙人黄晓莉律师,主要承办律师为马锋律师。